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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低碳公共机构名单

  • 浙江省绿促会
  • 浏览量:9
  • 发布时间: 2024-04-16

国管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

绿色低碳公共机构名单的通知


国管节能〔2024〕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山西省能源局、广东省能源局,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


党的二十大指出,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绿色低碳公共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23〕240号),聚焦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围绕适合公共机构场景的用能系统电气化等5个技术方向,组织遴选一批体制机制系统完备、应用技术先进适用、低碳运行效果显著的绿色低碳公共机构。各地区、各部门积极申报,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严格审核,经过专家评审、实地核查、线上公示等程序,确定北京印刷学院等251个单位为绿色低碳公共机构,有效期3年,现予以发布。


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成果,加快先进绿色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以绿色消费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升级发展,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各绿色低碳公共机构要做到典型引路,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节能降碳效果,具备条件时推进绿色低碳技术迭代升级,影响带动其他公共机构。各公共机构要结合实际积极学习借鉴,通过应用先进绿色低碳技术进一步挖掘节能潜力,不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发挥好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2024-2026年度绿色低碳公共机构名单

国管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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