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碳足迹“名单发布!
四部委发布25省区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名单,试点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同级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依据试点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开展试点工作,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和配套政策,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的有效做法和典型案例,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为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在全国范围推广应用积累经验。


通知全文如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市监认证发[2024]85号),经自愿申报和专家技术评审,现公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名单(见附件)。
各试点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同级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依据试点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开展试点工作,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和配套政策,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的有效做法和典型案例,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为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在全国范围推广应用积累经验。
附件: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名单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