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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典丨基层需知的重点

  • 浙江省绿促会
  • 浏览量:4
  • 发布时间: 2025-05-09

1. 合并了10部环境法律并不再保留

2. 综合了21部生态和资源法律的要旨要则

3. 环评改名为生态环评,制度内容不变

4. 对“未批先建”的处罚仍为总投资额的1%-5%,但增加了投资额不足100万的按100万计算

5. 对“未验先投”的处罚基本不变,但对验收弄虚作假处罚更严厉

6. 排污许可制度内容不变,罚额统一为“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详情如下:

近日,《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以下简称法典草案)已经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3日。

法典草案分为5编,包括总则编、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和附则编。

《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第一部是已于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

《民法典》有7编,共1260条,106991个字。

法典草案有5编,共1188条,159479个字。

基层小伙伴们感觉看不过来,纷纷留言请小编帮忙总结一下重点。

普通人看小说的平均阅读速度为每分钟200字左右,以看小说的速度看草案,至少需要不吃不喝看一整天。而看法律不像看小说,要仔仔细细阅读。

小编帮助基层小伙伴们仔仔细细梳理了重点:

1. 合并了10部环境法律并不再保留

法典草案将现行的《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10部法律,全部纳入生态环境法典。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出台后,上述10部法律不再保留。

2. 综合了21部生态和资源法律的要旨要则

将现行有关流域、区域、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等生态要素、生态系统方面和循环经济、节约能源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规范,择其要旨要则纳入或者体现到生态环境法典之中。

这些方面的现行法律主要有森林法、草原法、水法、土地管理法、渔业法、湿地保护法、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矿产资源法、水土保持法、防沙治沙法以及循环经济促进法、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今后还会制定有关法律,如国家公园法等。

这些法律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出台后将继续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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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环评改名为生态环评,制度内容不变

基层小伙伴们用的最多的建设项目环评制度,在法典草案的第一编第五章第三节,制度内容基本没有变化。

法典草案在第78条,明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定义为“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这个定义,基本上与现行《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条对“环境影响评价”的定义一样,把“环境”都改为了“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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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未批先建”的处罚仍为总投资额的1%-5%,但增加了投资额不足100万的按100万计算

对“未批先建”的罚则,是在法典草案第五编第二章第一节的第1082条。

法典草案第1082条,综合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第31条和《环境保护法》第63条的有关规定,在《环境影响评价法》第31条规定的“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基础上,增加了“投资额不足一百万元的,按一百万元计算。”

法典草案第1082条,还增加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审批、备案等环节违法收取费用的,应当责令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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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对“未验先投”的处罚基本不变,但对验收弄虚作假处罚更严厉

对“未验先投”的罚则,是在法典草案第五编第二章第一节的第1084条,以及第1180条的第2款。

对于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行为,法典草案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点不同,法典的处罚更严厉。

法典草案第1180条第2款要求,承担验收工作的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如实验收或者在验收中弄虚作假的,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利益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3条,对于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处罚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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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排污许可制度内容不变,罚额统一为“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排污许可制度,在法典草案第二编(污染防治)第一分编(通则)的第二章(排污许可管理),第172条到第183条,共12条,内容与《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基本一致。

对于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等违反排污许可管理的行为,法典草案解决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99条和《水污染防治法》第83条“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与《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33条“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不一致的问题,在法典草案中统一为“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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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后,将成为我国字数最多、内容最丰富的一部法律,是一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系统规范协调的高质量法典。

来源:生态环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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