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促进会
首页
协会概况
协会简介协会章程组织架构会务公开入会须知
政策法规
会员风采
全部
协会动态
行业动态协会要闻公告通知
证书查询
文件下载
清洁生产绿色制造碳达峰碳中和碳足迹标准
协会活动
协会活动
申请入会
协会党建
党组成员党建新闻党建活动党史学习
联系我们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首批浙江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品牌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 浙江省绿促会
  • 浏览量:6
  • 发布时间: 2025-10-27

image.png.png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首批浙江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品牌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

为深入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品牌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经信产业〔2025〕289号)要求,组织开展首批浙江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品牌培育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围绕“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面向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承载区,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等重点区域,以及制造业占主导、产业集聚度高、品牌基础良好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其他产业集聚区。

二、申报条件

先进制造业集群品牌原则上名称采用“产地名+产品名”形式,已获得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或以普通商标注册的区域品牌,其品牌名称可沿用原名称。在产业体系、品牌体系、生态体系方面具备较好的基础,集群内行业组织和骨干企业有参与品牌建设的积极性。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参照《浙江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品牌培育工作方案》,于11月17日前编制完成《浙江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品牌培育申报书》,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所在地经信部门。

(二)各市经信局汇总辖区内申报材料后,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审查申报材料,出具推荐意见,于11月25日前形成浙江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品牌推荐汇总表,并将两份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版申报材料一并报省经信厅产业升级与品牌建设处。

(三)省经信厅会同省市场监管局按程序组织评审并确定首批先进制造业集群品牌培育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级经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积极组织本地区相关主体开展申报,加强指导服务,严格做好申报材料审核等工作。

(二)各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提交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经信厅:祝博艺15857177569(浙政钉同号);吴建军 0571-87050807。

寄送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79号省经信厅1223室(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首批浙江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品牌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签章版本).pdf


来源:浙江省经信厅

声明:本平台转载分享的文章,旨在传递行业资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首页|
协会概况|
政策法规|
会员风采|
协会动态|
证书查询|
文件下载|
协会活动|
申请入会|
协会党建|
联系我们

小程序

公众号

Tel:0571-88064282
Email:qjscxh@sina.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景兴路与文一西路交叉口巨化大厦1901室

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促进会 版权所有浙ICP备190272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