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低(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部署,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建设更高水平生态省的工作要求,省发展改革委起草了《浙江省低(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至1月23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件、邮寄信函等方式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
联系人:肖相泽;联系电话:0571-81050256;
电子邮件:xxze0928@126.com;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邮编:310025。
企事业单位反馈意见,请注明单位名称、组织代码、联系人、联系方式。个人反馈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附件:浙江省低(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16日
征集部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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