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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二批国家零碳园区申报指南:政策、资金与遴选标准

  • 浙江省绿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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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6-02-04

随着全球碳中和进程加速,中国零碳园区建设已成为国家战略重点。2025年政策框架确立,第二批申报在即,这不仅关乎环境效益,更是区域经济升级的新引擎。深入解读申报要点和时间线,是把握这一机遇的关键。

零碳园区政策实施进程

在2024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了“零碳园区”的概念,并明确建立一批零碳园区,标志着这一领域开始受到国家层面的关注。

随后,202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中国共产党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均进一步强调要积极推进零碳园区和零碳工厂的建设。

2025年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号),该文件明确了八项重点任务,包括用能结构转型、节能降碳、产业结构优化等支持范围与领域。

这一政策的出台,标志着零碳园区建设从地方探索正式上升为国家行动,并步入零碳园区3.0时代,旨在通过系统化举措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发展。

政策依据涵盖了多个重要文件,除上述通知外,还包括2024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内容以及“十五五”规划建议等。这些文件共同构成了零碳园区建设的政策框架,为实施提供了坚实保障。

2025年12月26日,国家公布了《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共52个园区入选, 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紧接着,在12月29日召开的现场推进会上,王善成主持会议并明确提出要尽早建成一批国家级零碳园区,为全国各类园区低碳化零碳化改造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并传递出明确政策信号:第二批国家级零碳园区申报工作即将启动,以加速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和应用。   

第二批零碳园区申报时间规划与要求
   

国家发改委在“十五五”时期提出了建成100个左右国家级零碳园区的目标,目前首批52个园区已确定并全面进入建设阶段。基于政策惯性、实践积累和目标导向等多维度分析,第二批申报工作预计将按以下时间线推进:申报通知计划于2026年4月至6月期间发布;地方推荐和材料报送安排在2026年6月至8月进行;最终入选名单将于2026年10月至12月公布。

申报主体应为园区管理机构或由地方相关部门推荐。园区需在2026年内启动申报程序,并于2027年前进入实际建设阶段,以确保项目按期完成。为此,园区需在2026年第一季度提前启动筹备工作,包括准备申报材料和规划建设方案。

第二批及后续申报旨在完成剩余约48个园区的建设任务,零碳园区的标准建设周期为2至3年。首批园区在2026年二季度将积累约6个月的建设实践经验,为后续申报提供参考依据。回顾首批申报周期,从通知发布到材料截止约为1.5个月,从截止到名单公布约为4个月,因此园区应充分重视时间安排,避免延误。

政策依据包括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于2025年6月30日发布的联合通知(针对首批申报),以及“十五五”时期建成100个左右国家级零碳园区的总体目标。园区在申报过程中需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的遴选标准与实施特征
   

在2025年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国家能源局共同发布了《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该名单覆盖了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确保每个省级区域至少有一家园区入选,总计52家园区。

遴选过程严格遵循“高规格推动、高标准建设、高热度参与”的原则,核心评估指标包括能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减碳潜力。入选园区主要聚焦于新能源装备制造、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算力中心等低能耗、高附加值的产业领域,这些领域具有低污染和高效益的特点。

在空间布局策略上,近九成的园区采用“园中园”模式进行申报,仅有约一成的园区选择整体申报方式。建设周期方面,近九成的园区规划建设时间在4年以上,少数园区的周期较短。

对于后续申报,第二批国家级零碳园区需具备“资源适配性、产业先进性、模式创新性、区域均衡性”四大特质。       

资金组合策略
     

零碳园区建设投资规模庞,需综合运用多种政策性资金支持,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主要资金渠道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及各级财政污染防治资金,形成互补的资金拼盘结构。

中央预算内投资

节能降碳专项依据《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5年9月正式实施),对低碳零碳负碳示范项目按核定总投资的20%给予补助,支持领域涵盖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供能系统、关键工艺降碳改造以及规模化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修复专项则针对园区污水、固废处理及生态修复项目,中央投资比例最高可达60%至80%。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依据国家三部委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零碳产业园的通知,此类资金要求项目具备可覆盖债券本息的市场化收益,如标准化厂房租金、集中供能收入、充电服务费或数据服务费等现金流。专项债券主要用于绿色能源供应、节能降碳改造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各级财政污染防治资金

2026年财政预算已提前下达528.42亿元,用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及农村环境整治,这部分资金可支持运营期的污染监测、设施维护和生态管护工作。部分地区还设立了零碳专项引导基金,对零碳技术攻关项目、节能降碳示范项目等给予补贴,并对通过验收或达到减排目标的项目提供一次性建设补助或奖补,金额从几十万元到百万元不等。

资金拼盘结构

资金拼盘通常以中央资金作为资本金,专项债券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资金补贴运营成本并提供奖励,剩余部分则由自有资金、绿色信贷及社会资本补足。

零碳园区评价体系构建

零碳园区的建设以“单位能耗碳排放”为核心评价指标。根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的不同,园区需满足特定标准:消费量在20万至100万吨标准煤的园区,单位能耗碳排放应控制在0.2吨/ 吨标准煤以下;消费量达到或超过100万吨标准煤的园区,则要求单位能耗碳排放不超过0.3 吨/吨标准煤。该目标旨在将碳排放水平降至全国平均值的约十分之一,体现了“近零排放”的高标准。

此外,体系配套五项引导性指标,以推动园区全面绿色转型:

•清洁能源消费占比不低于90%

•园区企业产品单位能耗达到或优于二级能耗限额标准

•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余热、余冷、余压综合利用率不低于50%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需达到80%以上

这些指标协同作用,形成完整的评价框架。

申报关键要素与流程说明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零碳园区建设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本部分将详细解析申报的核心要求、流程安排以及支持重点,旨在为相关园区提供清晰指导。

申报主体与范围界定

申报主体必须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或近年来新建设的经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复的新兴产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其中,省级开发区需列入最新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以确保其合规性和权威性。建设范围可选择园区整体或四至边界清晰的“园中园”, 后者需具备明确的物理边界和管理体系,便于实施集中化的能碳管理。

基本条件与资格要求

园区须具备一定的能耗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计量监测基础,能够准确记录和评估相关数据。此外,申报前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不良社会影响,这是硬性门槛,旨在确保项目的可持续性和社会认可度。各地区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申报单位需通过省级筛选后上报。

项目状态与支持限制

申报项目须前期手续齐全、具备开工条件,最好是计划新开工或在建项目。已完工项目不在支持范围,中央财政以奖代补资金将优先用于推动未完成或新启动的工程,以最大化资金效益和示范作用。

申报流程与评审步骤

申报流程分为四个阶段:项目储备、省级初审、部委复核、公示授牌。首先,园区需在地方层面完成项目储备和初步论证;随后,省级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筛选出符合条件者;通过后,由国家部委进行复核,重点评估方案的可行性和创新性;最终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授予“国家零碳示范园区”称号,并纳入中央财政以奖代补目录。

支持方向与资金渠道

通过评审的园区将获得重点支持,方向包括能源结构转型、节能降碳、产业结构优化、资源节约集约、基础设施升级、先进技术应用、能碳管理能力提升以及改革创新等。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以奖代补目录,具体数额将根据项目规模和成效核定,但通知未明确具体金额标准。支持措施可能涉及绿电直供、智慧能源管理等技术应用,以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和降低单位能耗碳排放。

后续批次侧重调整

第二批申报将更侧重方案成熟度、创新性与可推广性,这意味着申报单位需提供更具实操性和复制性的建设方案,以增强示范效应和行业引领作用。相关部门鼓励园区提前准备,优化方案设计,提高申报成功率。

为更直观展示申报条件,以下表格汇总了关键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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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内容基于通知要求整理,旨在帮助申报单位全面理解政策要点,避免常见误区。

零碳园区申报涉及政策、资金和技术多重维度,成功落地需要精准理解和资源协同。

来源 | 南京市能碳综合服务中心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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