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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欧盟碳关税过渡期开始

  • 浙江省绿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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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3-09-19

过

渡

期

当地时间8月17日,欧盟委员会对外公布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过渡期实施细则。该细则从2023年10月1日起生效,一直持续到2025年底,2026年碳关税正式起征,并在2034年之前全面实施。


厂商须提交每个季度的产品碳排放报告,首次提交的时间点为明年1月底之前。


至此,全球首个碳进口税即将落地,CBAM也成为全球首个以碳关税形式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机制。


欧盟委员会此次公布的过渡期实施细则,是根据今年5月欧盟对外公布的《建立碳边境调节机制》,详细说明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产品进口商涉及的义务,计算这些进口产品生产过程中释放温室气体数量的过渡性方法。


正

式

生

效

在2026年1月1日完全生效以后,进口商将需要每年申报前一年进口到欧盟的货物数量及其所含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并交出相应数量的CBAM证书。


该证书的价格将根据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TS)配额的每周平均拍卖价格(以欧元/吨二氧化碳排放表示)来计算。


在2026-2034年期间,欧盟排放交易制度下的免费配额的逐步淘汰将与CBAM的逐步采用同步进行,最终在2034年实现免费配额的全部取消。


新法案中,所有在ETS中受保护的欧盟行业将被授予免费配额,但从2027-2031年,免费配额的比例将逐渐由93%减少至25%。2032年,免费配额的比例将降为零,比原草案的退出时间提前了三年。


影

响

范

围

CBAM首批覆盖行业适用于水泥、钢铁、铝、化肥、电力和氢气等行业,因为这些商品的生产属于碳密集型,且碳泄漏风险最大。随着适用范围的扩大,CBAM最终(在全面逐步实施时)将捕获ETS覆盖行业50%以上的排放。


过渡期内,水泥、电力、化肥3个行业的碳排放核算包括直接排放(即化石能源燃烧及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和间接排放(即外购电力和热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而钢铁、铝和氢3个行业的碳排放只计算直接排放。


尽管“碳边境调节机制”议案强调,该机制不得为贸易保护主义滥用,但是,欧盟方面已经承认,推出“碳关税”政策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避免欧洲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


碳边境税将会提升出口欧洲的关税成本,打击对欧出口金额较大或占比较高国家的相关高碳产业,比如,中国、印度、土耳其、俄罗斯等发展中国家。


波士顿咨询(BCG)专家称,对于向欧盟出口商品的外部企业而言,碳关税将直接影响竞争格局,甚至在更大程度上改变贸易格局。如果这些企业无法通过减少碳足迹迅速适应新政,则可能失去市场份额,被其他欧盟企业或其他国家碳效率更高的企业取代。


可以明确的是,发达国家一方面通过碳税可以保护国内产业,还能产生碳交易收益,另一方面也可凭借自身技术优势,出口节能设备,转让低碳技术,获取低碳经济发展红利。发展中国家将因碳边境税的实施遭受净损失,而严重依赖高碳产品出口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将受到较大冲击。


2022年中国大陆对欧盟出口中涉及CBAM覆盖行业总额约200亿欧元,仅占对欧盟出口总额的3.2%,规模处于可控范围。


由于中国电力不出口,欧盟CBAM下的氢只涉及一个税则号。2022年欧盟仅从中国进口了价值3134欧元的氢,可忽略不计。所以,欧盟CBAM对我国实质有影响的行业是水泥、化肥、钢铁和铝。


据欧盟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2年,以贸易额计:

欧盟进口的“CBAM钢铁产品”中国排名第一,为151亿欧元;

“CBAM铝产品”中国也排名第一,为45亿欧元;

“CBAM化肥产品”中国排名第九,为3.3亿欧元;

CBAM所覆盖的水泥产品,涉及欧盟海关税则第25章下的6个税则号,2022年欧盟从中国进口的水泥只有1146万欧元(2.1万吨),排不进前十。


因此,欧盟CBAM对我国实质影响最大的行业是钢铁和铝。



另一方面,CBAM机制推动欧盟碳市场免费配额的退出,将增加欧盟整体产品的成本,也将促进我国欧盟进口产品价格的上升,促进相关行业下游产品价格的一定程度上涨。


据华盛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测算,欧盟碳关税实施后,将增加中国出口欧盟的相关企业6%-8%的成本。


面对CBAM即将试行,台湾经济部评估,台湾钢铁、扣件、铝制品等产业制造商、贸易商约有3500家业者受影响。


根据欧盟草案规定,若厂商无法提供产品碳含量的实际数据,将设定预设值当作产品的碳排放系数。经济部官员表示,但若上游厂商来自国外,较难掌握制程中的碳排放量,欧盟草案以预设值规范恐怕对厂商较不利。


此外,厂商申报资料时,须经过碳查证机关进行第三方验证才具公信力。在CBAM过渡期,厂商申报并未强制第三方验证,但2026年后,厂商申报时须附查证报告,经济部官员表示,也会争取欧盟认可国内机构的查证资格。

企

业

应

对

“2022年江苏对欧盟出口产品中,与CBAM相关的,约占江苏对欧盟出口总额的3.8%。”江苏省战略与发展研究中心能源资源研究所所长涂远东说,目前主要受影响的是钢铁和铝,化肥和水泥的出口量很少,氢和电力不出口,钢铁出口额在这几类产品中占比最高,约70%。


“欧洲是兴澄特钢出口的战略性市场,2022年出口欧盟钢材15.5万吨,销量占公司总出口的20%左右。”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国贸公司负责人周小明说,公司出口欧盟的所有钢材均在CBAM范围内。 


根据目前CBAM法规,过渡期内进口商需申报碳排放数据,不需要“破费”购买CBAM证书。从2026年起,如果生产地的碳价低于欧盟碳市场,则需要购买CBAM证书补足差价。证书价格与欧盟碳市场配额拍卖价格相关。CBAM所涵盖行业的免费碳排放配额将在2026年至2034年的9年内取消。 


“免费配额逐步取消后,兴澄出口欧盟产品将面临逐年增加的‘碳税’,这将对公司在欧洲市场持续保持品牌影响力、扩大市场份额提出新的挑战。”兴澄特钢动力事业部部长孙俐华分析,假设免费配额全部取消,若兴澄特钢生产每吨钢平均碳排放为2.0吨,欧盟碳市场碳价为68欧元/吨,那么每吨钢出口欧盟成本就增加136欧元。如果将来钢铁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国内已收碳价可以部分抵扣。 


“CBAM和欧盟碳市场关联,未来覆盖范围可能会扩大,与欧盟碳市场覆盖的高碳行业趋同。”涂远东说,江苏产业结构重,部分产品出口可能受阻,面临竞争力下降压力。 


“面对外语法规,很多国内企业无法及时、完整、准确、全面了解欧洲市场的最新绿色经贸规则要求。”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南京分中心低碳发展部部长董伟认为。


CBAM不是唯一涉及“碳”的国际经贸规则。“CBAM来源于欧盟‘Fitfor55’应对气候变化一揽子提案,里面还有其他内容,比如新的燃油车禁令,到2035年不再生产新的燃油车,未来可能要求欧盟的航空和海事运输采用清洁能源等,也有可能会影响企业出口。”吕晶说,日本、韩国对碳足迹提出要求,目前披露的规则和欧盟类似,美国《清洁竞争法》提上了立法议程,与CBAM类似但也有不同。 


今年8月,新的《欧盟电池和废电池法规》(下文简称《新电池法》)生效,法规涉及碳足迹、电池原材料回收比例、电池护照等,自2024年7月起,在欧盟市场销售的动力电池以及工业电池必须申报产品碳足迹,到2027年7月要达到相关碳足迹的限制要求。 


“《新电池法》的碳足迹,要求以全生命周期为边界核算,也就是摇篮到坟墓都要算在内,这对企业内部及供应链上下游碳数据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国内做的大多是摇篮到大门,特别是缺少对下游电池回收处理环节的碳数据的关注。”董伟说,电池护照要求企业披露的数据,还有可能涉及到企业自身数据安全、产业安全等。  


“直接受到这些绿色经贸规则影响的企业,应提前做好碳信息统计和对标准备。”董伟建议,企业建立碳排放的监测、报告和核算体系,与国际同行先进水平对标,提高自身碳排放管理水平,细化管理、采购、运输、生产等环节,同时也应该贯彻我国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要求,及时了解行业“双碳”动态。  


除了关注相关法规的具体要求以及后续细则的出台,吕晶建议企业也可以根据国际常见标准计算碳排放,如ISO14064、ISO14067等,虽然不同法规具体计算规则可能不同,但逻辑方向相似,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寻找减排空间。 


王培红认为,从长远来看,更需要修炼好“内功”,持续推进节能降碳,研发和应用绿色低碳技术,助力传统行业转型升级,提升能源效率、使用清洁能源、优化供应链等,降低产品碳排放。 

 

兴澄特钢党委书记、总经理白云谈到,目前公司已经完成碳管理体系贯标,编制发布了全球首个《(汽车用)特殊钢PCR》,推进碳管理平台建设,同时正在有序提高短流程电炉炼钢,与下游客户联动开发全生命周期低碳绿色产品,“碳足迹分析涉及上游原辅材料的碳排放数据,目前国内缺少类似的数据库,希望有关部门牵头组织建立相关原材料数据库,支撑企业完成全流程的碳足迹分析。此外,认证涉及企业核心数据安全问题,希望有关部门组建国内第三方认证机构协助完成产品碳核算认证工作。” 


来源:新浪新闻、绿色创新发展中心、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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