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运行规则及进一步加快建设工作的通知


10月12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在确保有利于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前提下,有序实现电力现货市场全覆盖。
推动现货市场转正式运行;有序扩大先过市场建设范围;加快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持续优化省间交易机制。
绿电纳入中长期交易,放宽新能源中长期的比例。考虑新能源难以长周期准确预测的特性,为更好地适应新能源参与现货市场需求,研究对新能源占比较高的省份,适当放宽年度中长期合同签约比例。绿电交易纳入中长期交易范畴,交易合同电量部分按照市场规则,明确合同要素并按现货价格结算偏差电量。
明确现货市场出清价格上下限。价格上限:应满足鼓励调节电源顶峰需要并与需求侧响应价格相衔接;价格下限:设置可参考当地新能源平均变动成本。严格落实燃煤发电上网侧中长期交易价格机制,不得组织专场交易,减少结算环节的行政干预。


来源: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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