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启动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示范基地创建坚持聚焦重点,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开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以产业园区和企业为载体,在新兴产业重点领域遴选创建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示范基地包括园区和企业两类。到2035年,创建100个左右园区类示范基地、1000个左右企业类示范基地,产业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产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产业规模和竞争力显著提升,辐射带动作用充分显现,形成一批引领新兴产业发展的骨干力量和重要引擎,总结推广一批发展壮大新兴产业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为塑造经济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有力支撑。
考评指标分为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两类,指标设置采取定量定性相结合、定量为主的方式。示范园区考评指标包括集群发展、协同创新、生态优化、治理提升4个一级指标和11个二级指标(见附1),示范企业考评指标包括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业态创新、管理效能4个一级指标和11个二级指标(见附2)。
示范基地创建期2年,创建期满后进行评估验收。
组织申报、考评、评估验收、认定公布及成效评估等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地区通过现有资金渠道解决,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
工信部规〔2025〕2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壮大新兴产业的决策部署,选树新兴产业发展示范标杆,引领带动我国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创建活动。请按照《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做好本地区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5年11月19日
来源:工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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