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浙江省节水型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7〕31号)《关于开展节水标杆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浙经信绿色〔2022〕122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和节水型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浙经信绿色便函〔2025〕118号)有关要求,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浙江省节水型企业和节水标杆园区建设工作,经地市推荐、省级审核,现将通过专家审核的企业、园区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5日。单位或者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75450760@qq.com)。
联系电话:
省经信厅绿色制造处:0571-87058126;
省经信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0571-87053338。
附件:1.2025年浙江省节水型企业公示名单
2.2025年浙江省节水标杆园区公示名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12月5日
附件1
2025年浙江省节水型企业公示名单(共224家)








附件2
2025年浙江省节水标杆园区公示名单(共3家)

来源:浙江省经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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